山东医疗卫生:2013年山东省济宁兖州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公告【招1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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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聘人员中研究生实行半年的试用期,其他被聘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两年的培训期。
3、试用期期间执行医院规定的试用期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成绩不及格者予以缓聘一年直至解聘。
4、进入培训期人员,执行培训期岗位工资。培训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可享受科室绩效工资。培训期结束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院予以解聘;培训期满后考试考核不过关者予以缓聘一年直至解聘。
5、试用、培训期过后,所招人员均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竞争上岗。凡竞得岗位的,医院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结束后,医院根据其聘任期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再次竞争上岗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竞得岗位,且在上一聘期内表现较好的,予以续聘;对未竞得岗位或违反聘约的,医院按规定解除其聘任合同。
6、试用期和培训期过后,所聘人员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和政治待遇。
7、正式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培训期均计算为工龄。
六、监督与处理
医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对被招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对以权谋私、作弊、纵容作弊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医院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3412259 联系电话: 3400711
七、本《招聘简章》中的有关规定由兖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xls
附件2:2013年度兖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