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开阳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64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合同鉴证。同时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首签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 “三公开”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87253470(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1-87221314(县纪委)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试通知、考生成绩、体检通知、聘用通知等内容)都将在开阳人才招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简章》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开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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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