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7人】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等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户口以2017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5、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和《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定,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并提供毕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高校期间的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补充公告为准。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卫技人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8、笔试科目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10、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笔试总成绩名次排列时,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进入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中,排名末位出现两门成绩均相同且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则重新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择岗时,如出现该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成绩高的先行择岗,如出现两门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
12、在招聘序号003医学影像诊断职位、011防疫保健职位、014护理A职位中,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总数少于招聘计划总数时,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具体核减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制定。
13、已与温岭市内民营医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其他已就业的人员,须在2017年7月25日前,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25日前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或证件不齐的,不予聘用,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4、报考人员对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温岭市卫生计生局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15、本次聘用的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本次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86215940、860108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226170
原标题:2017年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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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2017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