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临聘人员公告【招1人】
(二)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
1.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艾滋病防治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文秘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在面试环节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
3.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4.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分(卷面分100×40%)+面试成绩60分(面试分100 × 60%)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应当在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州防艾办“红河防艾”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三个月的试用期满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考试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工作,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州防艾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721007。
原标题:红河州防艾办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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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