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普兰店市警务中心公开招聘126名文职人员公告【招126人】
4、成绩查询:
参加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7月22日登陆普兰店市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相关招聘信息。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按合格分数线以所报应聘岗位1:1比例,从到低分录取。录取到最后一名,如果出现成绩并列,对成绩并列考生加题复试(复试题事先备好)。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125号)精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普兰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资格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凡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报考时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进行签章确认证明。
七、考核政审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辽宁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普兰店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聘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凡经公开招聘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需在聘用的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行政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411—83135024
0411—83136952
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