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36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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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3年万州区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1》)和《2013年万州区上半年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1》和《一览表2》);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报考教育事业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教中心教师应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否则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8.在国外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我区提前选招2013年应届毕业生且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含“双特计划”教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电话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