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事业单位:2013年玉树州乡镇招聘277名人员公告【招2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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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加分分值)×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
(四)审查、考核、体检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举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则从达到符合报考条件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玉树州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查、考核。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计划聘用人数的考核、体检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审查、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向州纪委、州人社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相关真实的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报考条件该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州人社局、州编办行文后,由州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介绍信,报考各县职位的拟聘人员持州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报到,州直各单位的拟聘人员到州直各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综字【2005】165号)和《玉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玉政办【2008】101号)之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经政府人社部门鉴证后生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应届报名考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