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霍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霍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霍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拟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材料,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受党政纪处分已过受限期)的证明。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受党政纪处分已过受限期)的证明。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10、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2、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相关规定
1、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3、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6、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
(8:00—12:00 14:30—18:00)
五、资格复审地点
1、综合类岗位: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层大厅
联系电话:0357-5624480
2、教育类岗位:霍州市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0357-5625171
3、医疗类岗位:霍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0357-5622563
原标题:霍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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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成绩.xlsx
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7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