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八、面试流程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招考用人单位向考生发放统一制式的《面试通知书》,在上面注明参加面试的分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
开考前1小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入指定的地点按分组列队,关闭手机装入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员保管,然后根据抽签结果确定面试考场场次,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相应候考室候考。在候考室内,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向每位考生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组织考生抽签,排出本场次的面试顺序。(同一场次的答辩顺序按职位代码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的上场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正式开考后,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考生答题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考生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次面试结束后统一引领考生返回考场听取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本人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九、其他事项
请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抓紧时间到各报考用人单位(报考县级机关、乡镇机关的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的分别到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组织人事处(科),报考地税、工商系统的到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事科, 报考市直定向考录合并类职位的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小时进入考点抽签,按抽签考场和抽签顺序参加面试。上午7:00、下午13:00仍未到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诚实守信、积极备考,充分展现良好形象,严禁弄虚作假、舞弊现象的发生,对于违反考试纪律、恶意扰乱考试秩序的人员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