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2013年惠安县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招2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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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定于2013年6月22日举行2013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部分县乡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6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3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为201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