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白银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笔试内容、
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国务院确定的甘肃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经省考录领导小组审定后适当降低。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13年6月22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三)笔试地点 白银考区笔试地点设在白银区。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印章。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于8月初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也可通过短信查分平台10658513或拔打电话至12580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应试人员照片及信息(报名登记表),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四项目人员”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对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市考录办分别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依次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对国务院确定的甘肃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减少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注意事项及招录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和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上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