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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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单位表现证明(无工作单位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当地派出所和综治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当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等材料。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类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工作由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谯城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七)进行公示
体检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网、谯城区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
选岗。按招聘岗位不同类型和学科分类,从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进行选岗(总分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聘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谯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5523134
2.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39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谯城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亳州市谯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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