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事业单位:2013年定边县事业单位考试招223人公告【招2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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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本科生和专科生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分别等额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招聘复试,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12月31日前与定边籍人员在定边县登记结婚且已入定边户籍的外县毕业生,还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电子学历,审查报考人员本人与毕业证照片、身份证照片、网报提交照片和网上电子学历照片是否一致。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核(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着重考核专业技能水平,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体检
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资格复审、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内不享受津补贴,本科毕业生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专科毕业生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912-4218905(县人社局)
0912-432634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912-4326345
附:定边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定边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