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田阳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2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紧缺人才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转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公共服务进校园暨广西2017届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田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田阳县2017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于2017年1月15日参加2017年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经与编办对接,拟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田阳县2017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5日(星期日)9:00—14:30
(2)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露天田径场(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其他“双选会”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3223779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