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和田地区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人员空缺岗位调剂公告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决定对7个空缺岗位进行调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调剂范围
进行调剂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详见《2016年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调剂岗位表》。
三、调剂范围与对象
(一) 参加2016年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可按要求报名参加调剂。
(二)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调剂。
1.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3.自愿放弃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报考人员;
4.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
(三)调剂工作在公布的空缺岗位范围内进行,报名调剂人员个人条件须符合空缺岗位条件。
四、调剂标准和条件
(一)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岗位条件的一个空缺岗位进行报名。
(二)调剂按照空缺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排名由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调剂;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调剂。
五、调剂程序
(一)发布调剂公告
2017年1月4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7年1月7日10:00-19:00 (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309室 (和田市阿恰勒东路61号)。
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填写的《2016年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调剂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通知单、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调剂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报名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可协调用人单位放宽条件后进行调剂。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在调剂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和田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2069240
监督电话:
和田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903—2069143
原标题:2016年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调剂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