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工作需要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就东港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月12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 9:00—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12日11:00—17日16:00
报名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咨询电话:0633-366339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11:00—17日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11:00—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东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带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1月18日12:00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兴海路50-1号)3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301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东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河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岗位采取技能操作的办法,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法),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由区人社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详见报名网站通知公告栏东人社【2015】82号文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
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东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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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日照市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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