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3年平邑县事业单位招聘148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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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初审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应聘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3年5月7日-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3年5月22日-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11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5月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