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纳雍县纪委监察局招聘司勤人员公告【招4人】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同执考,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及驾驶员职业道德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进入技能测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309办公室),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县纪委委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测试,技能测试的项目为场地测试和道路实操,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须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8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80%+加分。加分条件:中共党员在总成绩中加2分,复员退伍军人在总成绩中加2分,贫困户在总成绩中加2分,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
考察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6.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7.有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
(六)公示
经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纪检监察网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一年一聘。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工资待遇具体如下:试用期间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300元/月;工作一年满后,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的,工资2500元/月。以后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增加;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组织领导
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玉洪(县纪委副书记)
成 员:程道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绍贵(县纪委机关党委书记)
张宏峰(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杨卫华(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谢家中(县纪委办公室工作员)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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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