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2013三明将乐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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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内容:
①卫生类专业:护理、助产岗位(含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为《基础护理学》,其它卫生类岗位(含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均为《生理学》;
②其它类专业:除卫生系统外,各岗位(含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为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紧缺急需专业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其它职位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从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四)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聘用前的复核为准。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招聘该岗位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将乐县公务员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将乐县公务员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经县研究同意后,在将乐县公务员局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九)新聘人员应在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将乐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