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三穗县卫生计生系统遴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人】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转发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组通〔2011〕3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遴选2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遴选到县疾控中心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以县卫计局局长为组长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县疾控中心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三穗县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乡镇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和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以职位表要求的年限为准);
4.2016年12月31日前,在乡镇卫生计生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附件)为准;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卫生计生系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单位批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没有达到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疾控中心办公室(县疾控中心办公楼二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