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桑植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50人】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卫计系统因涉改除外)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编制部门全程参与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选调范围
1.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2002年后因机构改革转企改制和保留自收自支身份的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县工业技术开发研究所、县两河口国有苗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06室
联系电话:0744-6421081
联系人:张小平 朱?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普门、编制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
(四)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只设置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两个职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束后,根据报考职位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具体单位工作。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3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06室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