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濉溪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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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同岗位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且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一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2、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根据各镇招聘计划和聘用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工作岗位;其余岗位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由县人社局统一分配。
3、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制,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61—6089002(纪委、监察室)
附:濉溪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