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扶沟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回报名考务费。
5、2017年1月4日8:30-17:30到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命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依次(一次性)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基本素质等。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3、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者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再加试,加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扶沟县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纳入岗位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
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一)加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扶沟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
(二)免交考务费。农村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的证明)。
拟享受加分政策和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 12月30日前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提供有关证书、考核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招聘组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免交考务费待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