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鹤壁市鹤山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人员招聘公告【招5人】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拔后是否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拔人员,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选拔人员进入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选拔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所有选拔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区机关电子屏幕或在单位内部进行发布。咨询电话:0392-2313945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拔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具体负责。区纪委负责有关政策解释工作。
原标题: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委关于2016年公开选拔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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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委
2016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