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汪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二科满分均为100分,满分总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 《申论》(乙)。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7 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为: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
10:00-12:00《申论》(乙)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总分达到100(含100)分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口语表达、人际交往等相关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实行异地执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的《2016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达到70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组织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聘期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及聘期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普工岗位薪酬标准核定,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政策,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