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凉山州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招聘10名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西人社临[2016]128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现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助工作人员,是在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
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本次共招聘10名,男性7名(其中1名为家庭困难人员)、女性3名(其中1名为家庭困难人员)。
(三)招聘对象
1、大专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药品质量监测技术专业、技术监督与商检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保健品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
3、家庭困难人员需出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