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砚山县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公告【招39人】
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照招用计划1:1的原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维修及保养基础知识、道路行车安全知识、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等。面试不定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候选驾驶员进行身体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县政务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临聘驾驶员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
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平台驾驶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
七、工资待遇
(一)招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并实行工龄增资制、考勤激励制和年终绩效考核制。
工资增资制:招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文山州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以内适时调整。
考勤激励制:每月考勤激励奖800元封顶。1.全勤奖:每月200元;2.出勤奖:县内出车30元/次、县外(文山市除外)出车40元/次、州外出车50元/次或以0.3元/公里计算(每月出车里程基数800公里,不足800公里按800公里计算)。
年终绩效考核制:年终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按参考人数的15%确定。年终考核为的奖励5000元,合格的奖励4000元,基本合格的不给予任何奖励,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后,正式招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
八、附则
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平台驾驶员出现流动的,以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告第三条进行审核、体检、公示后给予录用。
九、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124875
咨询电话:0876—3121126、313811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担保事项说明:一、担保人员身份须为文山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二、担保人责任:1.确保报考驾驶员所填信息真实、准确;2.如担保对象发生发生违纪违法事件,担保人有义务协助调查。
原标题:砚山县公开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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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