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季度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合堂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考试大纲以2016年3月3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若某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方式及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递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有关事宜,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以及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巫山县人力社保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巫山县人力社保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
考生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相应报名单位。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山县2016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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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16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巫山县2016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及报考证明.zip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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