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官渡区统计局招考社区专职统计人员公告【招89人】
5. 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本人必须“两证”齐全,证件不全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1.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官渡区统计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及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gd.km.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 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89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官渡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考试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考试公告由官渡区统计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 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及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gd.km.gov.cn)发布。
十、 监督电话
官渡区纪委信访室:0871-67173331
官渡区统计局办公室:0871-67172044
原标题:官渡区统计局公开招考社区专职统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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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社区专职统计人员招考计划表
附件2: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社区专职统计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附件3: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社区专职统计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