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8人】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丰宁门户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填写后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考务费将返还给考生。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1月5日上午8:30至2017年1月6日下午5:30到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股4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口张贴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岗位面试题目为专业知识测评、综合素质考核以及实际操作等内容,将根据单位实际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①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③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