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后续引聘工作面试公告
具体面试时间安排由各县(区)、市直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未按时进入网络视频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处理。
2、面试须知:用人单位告知
3、引聘岗位进行网络面试的县(区)及市直部门:
①西秀区(17家)、平坝区(1家)、普定县(9家)、镇宁县(11家)、关岭县(10家)、紫云县(8家)共6个县(区)参加引聘的事业单位的所有引聘岗位;
②安顺学院、市委宣传部(安顺日报社)、市卫计委(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市疾控中心)、市农委(市植保站、市农经站、市土肥站、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市畜牧局(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草地工作站)、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市住建局(市棚改办、市性住房建设中心、市建筑安监站)、市旅游局(智慧旅游发展中心)、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项目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地震监测站、市科技情报所)、市质监局(市质量检测所)等11个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引聘岗位。
(三)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才能按人才需求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先按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再按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1、根据人才需求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按照用人单位通知考生的时间为准;如考生未按时向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6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7年的毕业生:提供现在读学历学位及专业的证明、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县(区)、市直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审查的时间。
(五)考察
1、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市引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①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11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④不符合引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⑤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