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后续引聘工作面试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9、10、11月,我市组团参加了贵州省赴北京大学等高校人才引聘活动。此次引聘活动经过三个批次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为做好后续引聘的考试(考核)等引聘环节的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报名资格初审及有关后续引聘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对象
(一)“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11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引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引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报名资格初审。对照《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网上报名公告》和《安顺市2016年人才需求目录》的规定,经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见附件1)。
三、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引聘工作考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试和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面试
1、面试方式:试教、实操或专测
2、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时
12月17日上午8:00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用人单位通知
4、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用人单位通知
5、引聘岗位进行现场面试的市直部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3个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引聘岗位。
(二)网络视频见面评审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
每天上午9:00开始(见附件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