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东至县民政系统选调公告【招1人】
·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8:30-11:00
· 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所有人员笔试结束后均进入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将剩下的5位评委打分计算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成绩
最低生活局和社会福利院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烈士陵园管理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最低生活局和社会福利院岗位考生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烈士陵园管理所岗位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出现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选调。递补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0566—7016873
东至县民政局:0566—7021040
东至县监察局:0566—7026620
原标题:东至县民政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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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东至县民政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6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