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招聘调整公告
按照《2016年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根据11月22日资格审查和11月23日递补资格审查的情况,对只有1个考生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且该岗位只招聘1人的情形,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直接进入考核招聘程序,该考生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均不能低于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现就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在面试阶段部分岗位的调整情况公告如附件
原标题:新津县关于调整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岗位的公告(面试阶段)
点击下载>>>
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在面试阶段部分岗位的调整情况.docx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