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7人】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0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报考04岗位的,须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报名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递自荐材料,投档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投档方式:将个人资料复印件及《2016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寄至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或将电子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hacdcbgs@126.com。配送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号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邮编:223001,联系电话:0517-83668624,联系人:胡伟。
2、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报考人员需持《2016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于2016年12月15日到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号)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详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人员于2016年12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acdc.net/)公布。
报考《岗位表》中同一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6(含)倍的,免除笔试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