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招聘资格审查递补公告
因个别考生资格复审放弃或者不合格,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放弃和不合格考生、递补考生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弃或者审查不通过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放弃或者审查不通过人员名单:
160110001 160113002 160115029 160115024 160115030 160120015
160120016 160120012 160120003 160124004
160241010 160241004 160241007 160241015 160241017 160244002 160246006 160246003
160249004 160250009 160241014
递补人员名单:
160113003 160115015 160115018 160115041
160120008160120005 160244004 160249001 160250012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9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未派遣的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联系电话:0532-80653398(城阳区人民医院)
0532-87932575(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32-58659877
原标题:2016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递补公告
2016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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