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法院系统201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三)资格复审须备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限制本市(州)、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
3、对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对具有法院2年(含)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所在法院(或曾经工作的法院)政工部门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在法院工作已满2年(或5年、10年)。同时还须提供在法院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证明。
5、报考人员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
6、考生还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计算机资格证书、法律工作经历证明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