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潮南区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聘公告【招296人】
3.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由主考官指定命题,考生作答,每人三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岗位组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报考岗位组的考生一并确定为入围对象;报考具体岗位的考生按照招聘的职位数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解决办法。
5.入围对象选择岗位:按报考岗位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入围对象选报具体单位(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同一岗位组因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对象。出现入围对象人数多于岗位数的,按该岗位组内缺编最多的单位,增加岗位,由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协调选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的方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岗位管理,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市及潮南区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教师必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信息公开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在潮南人才网(网址:www.cnqrc.com)、潮南教育信息网(网址:www.stcnedu.com)公开发布。
举报监督电话:区人社局纪检组:0754-89613822
原标题:汕头市潮南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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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