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广东盐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招聘资格初审公告
2.社会人员
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 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材料要求
材料需按如下顺序整理:1、报名表(收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4、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5、职称证、资格证明书复印件;6、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复印件;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8、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中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收原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现场不提供复印。复印件或相关验证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资格初审要求。
五、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5.请各位考生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全封闭,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因考生擅自离开现场造成未能接受资格初审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6.因资格初审地点停车位非常有限,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避免因寻找停车位而耽误资格初审。
7.本公告由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755-25228202、0755-25228123
原标题: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16年10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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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