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庐江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选调公告【招2人】
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在庐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人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调动(聘用)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被确定为选调人选。被选调人选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被选调人选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与选调单位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首聘期限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涉及岗位聘任的,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单位缺额岗位内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重新办理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缺额岗位。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农委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2116(县农委)
监督电话:0551-87316236(县监察局)
原标题:庐江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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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2016年公开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庐江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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