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鸡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5人】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规定,经鸡西市政府批准,拟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2016年鸡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2016年11月17日及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1、所有岗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应自行下载并提交《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一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各复印一份)、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④鸡西市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应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3、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4、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八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四)考务费用
笔试报名费105元,面试考务费1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五)考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鸡西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