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盘县煤焦稽查大队招聘编制外稽查人员公告【招86人】
4.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印证资料(第1、2条由原临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第3条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发布均在盘县人民政府网和盘县财政局公示栏内进行。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报名咨询电话:0858-3697373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名表附后)
原标题:盘县煤焦稽查大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稽查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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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财发(2016)202号附件盘县煤焦稽查大队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6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