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蚌埠市怀远县农委系统招聘公告【招11人】
(三)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代码从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县设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8858003(怀远县人社局办公室)
0552-8858020(怀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8858008(怀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52—8212533(怀远县农委纪检组)
特此公告。
附件: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