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为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州疾控队伍建设,促进疾控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迪庆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迪人〔2006〕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决定对2016年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统一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符合岗位条件的硕士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1年10月——1998年10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6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的高校(含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4-2016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计划现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1名检验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完成中心检验室理化及微生物等相关工作,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
2、报名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检验专业技术岗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也必须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及应聘人员的委托书)。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8号)。
5、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7:00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考试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进行笔试,考生在2016年11月7日下午14:30-17:00到迪庆州疾控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8、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2308 报名监督电话:0887-8226003
五、考试
如报考人员超过三人(不含三人),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报考人员三人以下(含三人),考生将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
1、开考要求:原则上达到1:1以上比例即可开考。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检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