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高速公路劳动合同制收费员招聘公告【招682人】
(四)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入围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除满足招聘条件的有关要求外,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表的照片由考生自备,但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临时指定,具体安排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系统性培训后,由招聘方视工作需要分批安排上岗,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单位组织统一参加企业社保,提供食宿,试用期满后年均实发工资2.4万元左右,与个人在高速公路工作的工龄和绩效挂钩。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1)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
(3)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2、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招聘咨询:(0731)89757036;
(2)考务工作咨询:(0731)85063796;
(3)监督电话:(0731)89757122。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