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招2人】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3.面试规则: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县级公立医院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2.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培训及考核后, 可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暂不能进行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先完成执业地点变更手续,暂按原执业类别和范围执业。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激励与政策
1.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培训3个月,经县卫生计生局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一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等)请及时查看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关于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和要求执行。
2.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县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46829325
原标题:201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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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本溪县卫生计生系统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表(未发布)
2、2016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未发布)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