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海东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11名】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证明须按附件4统一的格式填写完整,并到所在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提交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医疗卫生类岗位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卫生类公共知识两部分内容,其他岗位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