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伊春林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5名】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科研事业;
(二)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要求为全日制高等院校统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四)专业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被聘任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政策加分人员,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八)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政审 (五)体检 (六)试用及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7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林科院人劳科
联系电话:0458—3603380 14704588962
0458—3883702 13845830639
单位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34号(水上公园附近)
(四)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生证明材料以及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6年伊春林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在职在编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2、考生只能依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林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3、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生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