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四川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招25人】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自人社发[2015]10号)精神,经医院研究,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考核招聘范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对象:符合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凡考核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核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共25名,具体考核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〇一六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20日(9月20日截止到17:30时止)。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取得考核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程序
1、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了解考核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电子照片,打印三份。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核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打印的《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在线学籍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供用人单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3、缴费:报考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用人单位缴纳考核费每人人民币80元。未在报名截止之日前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在用人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面试地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