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安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1人】
按照中、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区)、市直部门申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公开招聘2016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6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为稳定人才队伍,对我市贫困县(区)及边远乡镇部分岗位适当作了生源或户籍限制。生源是指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户籍须在2016年9月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不含大学生村官和西部志愿者);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责任编辑:李明)